治療項目

壹、認識什麼是細胞治療?

      一. 免疫治療區分為免疫藥物治療免疫細胞治療,本網頁所提到的細胞治 療是「免疫細胞治療」

      二. 所謂「自體免疫細胞」是將自己的細胞經過體外培養加工擴增後,再將這些處理過的細胞注射於病人體內,以達到治療或控制疾病。


貳、本院免疫細胞治療種類

一、樹突免疫細胞治療

  1.樹突細胞疫苗DC Vaccine
  2.樹突細胞合併細胞激素引導殺手細胞DC-CIK

以上2類治療方式均需要收集身體內「腫瘤組織」+「血液分離後白血球細胞」,進行共同培養,最終細胞產品是帶有腫瘤抗原蛋白的樹突細胞特性,對於腫  瘤有專一辨識能力,回輸體內後可以活化T細胞進行腫瘤攻擊。

      3.樹突細胞合併細胞激素引導殺手細胞DC-CIK(WT1)

此項技術不需要採樣病人腫瘤組織,是以WT1 胜肽作為活化樹突細胞之腫瘤抗原,只需要進行血液分離術後收集白血球細胞,進行共同培養,最終細胞產品仍是帶有腫瘤抗原蛋白的樹突細胞特性,適用於無法取得自體腫瘤組織或不適合進行手術切除取得腫瘤組織之病患。

二、細胞激素引導殺手細胞治療CIK

此類治療方式需自靜脈抽血約60cc,分離出自血液單核球,經歷14-21天培養出最終產品是大量的殺手細胞及T細胞,有攻擊腫瘤的能力。

三、自體免疫細胞療法GDT( γ-δ T ; gamma-delta T)

γδ T 細胞是類先天性免疫 (innate-like immunity) 能力的T 淋巴細胞,其特徵是不需藉由樹突細胞提供專一性抗原資訊,就能識別與殺死多種癌細胞。此項技術是利用血液分離術,獲得周邊血液單核細胞 (PBMC);接著加入數種細胞因子誘導分化成GDT,培養放大細胞足量時,回輸病人體內攻擊腫瘤。


參、細胞治療執行步驟

一、篩選期

若疾病適合細胞治療,病人需要與主治醫師討論,共同決定細胞治療種類,決定前應詳閱治療說明書,確定意願後,醫師會與家庭成員會議說明完整的治療程序。

二、準備細胞產品

依據所選擇的細胞治療種類,樹突細胞需要採集腫瘤組織及血液免疫細胞,運送到細胞製備場所進行細胞培養,細胞產品尚未製備完成前,醫師將會安排傳統性抗癌治療直到細胞可以回輸。

三、細胞產品製備

本院選定在衛福部審查合格之人體細胞組織優良操作規範(GTP)的實驗室進行細胞製備,此場所經衛生福利部認可後並接受不定期查核以確保產品品質,細胞製品經檢驗通過後提供品質保證書給醫院查核使用。

四、細胞產品使用

製備完成的細胞產品有使用期限,醫院將會與病人約定治療時間,病人必須依約到院治療,超過使用期限細胞產品經依使用規範進行銷毀,若無法在預定期間或保存期間接受治療,也會有費用問題。這些事項同樣會清楚寫在治療技術說明書中,決定治療前應詳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