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專為重症病人短期內無法脫離呼吸器者而設置。
【呼吸照護中心服務項目】(自民國102年起依衛生局更名為亞急性呼吸照護病房)
奇美醫院呼吸照護中心(RCC)位於第一醫療大樓11樓,目前共有床位16床(含負壓隔離床1床),供長期使用呼吸器病人訓練脫離呼吸器之用。
(一) 醫師:專責胸腔暨重症加護專科醫師1名以上,每班專責醫師1人。
(二) 呼吸治療人員:每10床應有1人以上。
(三) 護理人員:每床1人以上,至少60%以上比例人員具備臨床護理工作兩年以上經驗。
(四) 個案管理人員:至少1人。
(五) 病床數:目前16床(含負壓隔離床1床)。
(六) 病房:
- 獨立空間,不得有穿越通道。
- 每床至少7.5平方公尺。
- 床間距至少1公尺。
- 每床可調姿勢,有置物櫃.緊急呼叫系統。
- 有空調設備及更衣室。
(七) 護理站:
- 獨立設置,位置適中。
- 應具備設備:生命監視系統、準備室、工作台、治療車、洗手臺、急救車、輪椅、推床、污物處理設備、藥品及醫療器材存放櫃。
(八)連絡電話:06-2812811轉55201或55202
病房個案管理師
照護病房入口
目前共有床位16床(含負壓隔離床1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