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對象
以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者為主(經ADLs,IADLs評估),包含:
- 65歲以上老人、50歲以上之身心障礙者(持有身心障礙手冊)、僅IADLs失能且獨居之老人、失智症者
- 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未聘僱看護(傭)、未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或其他照顧費用補助者
服務內容
讓失能、失智長輩在熟悉的社區中就近得到照顧,提供失能長輩白天開講做伴、活動筋骨、體驗學習,傍晚回到熟悉家裡輕鬆安心夜夜好眠的好所在,依服務對象照顧需求提供照顧服務:
- 護理服務、身心支持
- 就醫服務
- 生活照顧訓練
- 文康休閒活動
- 連結交通服務
- 家屬教育及諮詢服務
- 午憩服務
- 復能服務
- 餐飲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