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宣告
奇美醫院負責任AI執行中心成立於2024年,接受衛福部「次世代數位醫療平臺成立三大AI中心」計畫補助,於2024年10月7日正式啟動。中心推動人工智慧技術於醫療領域落地的應用,確保技術發展符合負責任AI執行原則,並有效提升醫療品質與病人安全。
▌成立緣由
因應AI技術快速發展,醫療領域的應用與治理問題在各國也受到重視。世界衛生組織(WHO)在其報告中強調,AI在醫療領域的應用必須遵循保護自主、確保透明、促進人類福祉等六項指導原則,並強調「以人為本」的發展原則,確保AI技術能真正提升醫療品質,而非增加臨床風險或加劇健康不平等。
然而目前全球AI治理的進展不均,美國與歐盟已分別制定相關管理法規,例如美國的HTI-1法案與歐盟的《人工智慧法案》(EU AI Act)。相較之下,許多國家仍停留在政策倡議階段,缺乏具體的執行方案與落實策略。
行政院去年提出《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該草案第3條條文明訂AI使用的七大價值,包含自主、當責、透明、安全、公平、永續、隱私。這些價值不僅是AI治理的核心原則,也為臺灣推動醫療AI應用提供了法源基礎。
依循七大核心原則並落實至醫療場域,衛生福利部補助推動成立負責任AI執行中心計畫,這不僅是國內創舉,更是國際創新實踐案例。該計畫透過負責任AI落地管理的 「三大落實策略」,確保AI醫療應用產品在醫院的使用能夠達到以下三大目標:(1)確保資安與隱私安全(2)讓AI應用能受到醫師及病人信賴(3)確保AI產品隨著時間推移持續受到監管,並定期重新驗證其有效性,以適應臨床需求的變化,確保AI診斷與輔助決策的可靠性。
透過這些策略,臺灣不僅在AI醫療應用的法規治理上與國際趨勢接軌,更率先制定具體的落地方案,為全球醫療AI治理先行示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