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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教學、集會或接待外賓需借用會議室,應事先至院內網站「網路預訂會議室系統」中預約借用,取消借用時亦同。(借用權限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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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與會人數未超過該會議室可容納人數三分之一以上,僅開放使用日期為一個月以內之借用(各委員會會議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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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借用單位於會前需事先派員熟悉會議室場地與設備使用,且於使用期間負責門禁管制及場地、設備之維護,違反規定之單位將列為拒絕借用之對象(以單位為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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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需視聽中心協助視訊連線與教學直播會議,請於借用會議室時勾選視訊會議/教學直播申請,以便於會前相關聯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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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會議取消或不使用場地請於會議前5日取消登記借用,會議室未依規定辦理取消登記之借用單位,半年內予以二次會議室違規勸導單勸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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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借用單位於使用期間負責門禁管制及場地、設備之維護,違反規定之單位將停止會議室借用權一個月(以單位為對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