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檢驗項目加(複)驗原則
點擊數: 1068
組別
|
各組加(複)驗時效規範
|
細菌組
|
-
醫囑須先完成開單,醫檢師可電話中確認檢體狀況是否適合接受新增檢驗。
-
與對方確認醫囑資料包含姓名、病歷號、檢驗項目,同時完成收件,不需再補紙本單張。
-
當檢體缺乏適當識別或檢驗申請單檢驗項目錯誤時,不接受申請補作檢驗,待檢體辨識完成後才接受檢驗。
|
血液組
|
-
可接受電話口頭申請檢驗,與醫護人員於線上核對資料(姓名、申請單號、床號、檢驗項目)正確後,執行收件檢驗,不需再送檢驗單。
-
接獲通知人員需查詢檢體採集時間及採集管是否正確,臨床單位如有特殊加作需求於報告備註。
-
急診/住院補加做檢驗以線上簡訊傳呼為通知,由檢驗單位確認檢體後執收件分析。
-
符合上述則接受補單操作檢驗項目,若不符合時,則告知應重新採檢。
|
血庫組
|
-
備血檢體自採血日算起3天內可供重複檢驗或加作備血相關檢驗項目。
|
鏡檢組
|
-
口頭申請增加檢驗之項目僅限檢體流狀態為「檢驗中」時才可接受。
-
醫囑須先完成開單,醫檢師可電話中確認檢體狀況是否適合接受新增檢驗。
-
與對方確認醫囑資料包含姓名、病歷號、檢驗項目,同時完成收件,不需再補紙本單張。
-
當檢體缺乏適當識別或檢驗申請單檢驗項目錯誤時,鏡檢組不接收且不分析處理,待檢體辨識完成後才接受檢驗。
|
生化組
|
-
可接受電話口頭申請檢驗,與醫護人員於線上核對資料(姓名、申請單號、床號、檢驗項目)正確後,執行收件檢驗,不需再送檢驗單。
-
接獲通知人員需查詢檢體採集時間及採集管是否正確,本組只接受 8 小時內,並且保存於2-8℃冰箱之檢體補作,臨床單位如有特殊加作需求於報告備註。
-
急住補加做檢驗以線上簡訊傳呼為通知,由檢驗單位確認檢體後執收件分析。
-
符合上述則接受補單操作檢驗項目,若不符合時,則告知應重新採檢,需登錄異常重送通知。
|
特檢組
|
-
請事先通知特殊檢驗組,需查詢檢體量是否足夠。
-
檢體是否保存於所要求之安定性條件下。
-
告知需重複檢驗或附加其他檢驗項目。
-
不接受重複檢驗或附加其他檢驗項目如下:HLA 相關項目。
-
可接受重複檢驗或附加其他檢驗項目以檢測當天為限,並請於檢測當天下午15:30前提出。
-
小兒病房可接受操作隔日補單,發報告時會於備註欄加註抽血時間。
-
不符合則告知臨床需重新採檢。
|
臨服組
|
-
病房要加做血液(清)類檢驗項目,請自行連絡各操作組別。
-
各組別人員查詢檢體是否符合標準,由各組自行口頭接受此業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