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細胞治療新技術【自體免疫細胞(CIK)治療實體癌第四 期】

衛福部核准日期:114年12月09日

適應症:實體癌第四期;癌症別:肺癌、肝癌、乳癌、
卵巢癌、大腸直腸癌、胃癌、腎癌、頭頸癌、胰癌、腦
癌、食道癌、子宮頸癌、子宮內膜癌、皮膚癌、攝護腺
癌。

手術:不需要

抽血:兩週一次,每次60cc,共6次

細胞回輸:2-3週一次,共6次

操作醫師:馮盈勳、黃健泰、陳威宇、吳鴻昌、郭雨萱、康乃文、林芸孜。

諮詢電話:06-2812811轉52975、52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