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細胞治療新技術【自體免疫細胞(CIK)治療實體癌第四期】

衛福部核准日期:115年1月15日

適應症:實體癌第四期;癌症別:膠質母細胞瘤、鼻咽癌、食道癌、乳癌、肺癌、肝癌、胰臟癌、腎臟癌、胃癌、大腸直腸癌、卵巢癌、子宮頸癌、惡性黑色素瘤。

手術:不需要

抽血:每次80cc,共2次

細胞回輸:2-3週/次,共6次

操作醫師:馮盈勳、黃健泰、陳威宇、吳鴻昌、郭雨萱、康乃文、林芸孜。

諮詢電話:06-2812811轉52975、52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