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碘131治療住院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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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碘131治療住院須知

建議攜帶物品

  1. 住院期間如有服用其他藥物(甲狀腺藥物除外)可攜帶至本院繼續服用。

  2. 請自備飲用水(礦泉水)或保溫瓶(可盛熱水),由護理人員協助自護理站飲水機接水,病室內不提供飲用水。

  3. 請自備個人日常用品及拖鞋。(本院無盥洗包供應)

  4. 勿攜帶貴重物品及過多金錢,以免遺失。

  5. 隔離病室為雙人房(共用一套獨立衛浴設備),內有電視,電話內線(75238/76238),碘131病房可提供無線網路服務。

  6. 應攜帶硬且酸的糖果於住院期間服用或咀嚼口香糖,以刺激唾液分泌而降低輻射腺線對唾液腺的傷害。

  7. 目前院區內除中華電信外其他電信訊號皆不佳,總機06-6226999病房分機號碼:75238/76238。

  8. 住院當天早餐正常吃,午餐於中午12點以前用完,12點後勿吃。

住院中注意事項 

  1. 住院期間採隔離治療(即服用放射碘後至出院當天),不可自行外出。

  2. 住院期間不須家屬陪伴。

  3. 飲食由醫院供應。(亦可自備低碘飲食)

  4. 服用放射碘後可能有不適的正常現象如:頸部輕微腫痛、噁心、嘔吐及頭痛(暈)等,若症狀嚴重可服用開立藥物即可改善:若有頭痛、頻尿、頸部腫大及呼吸困難等嚴重反應時,請立即向醫護人員反應。

  5. 病室內設有攝影機(除浴厠外)為醫護人員掌握住院期間病情之主要設施,請安心配合。

  6. 多喝水增加尿液排泄,降低身體內輻射殘留。

  7. 如廁時請勿將尿液潑灑於馬桶外,以增加浴廁輻射污染機會。

  8. 住院期間請將廚餘(賸飯、賸菜及湯)倒於前室之廚餘桶內,空便當盒、湯杯、水杯及寶特瓶空罐等請投於病室內資源回收垃圾桶內,使用過之筷子、湯匙、擦嘴衛生紙、紙巾、嚼食過之食物骨頭、殘渣、果核等則請投於房內一般垃圾桶內。

 

出院後準備及注意事項

  1. 當日辦理出院各種手續、預約下次門診時間及掃描時間,完成後即可離開。

  2. 醫師依放射碘治療病人外釋規定決定出院時間,可出院時表示體內輻射殘留量已達對週遭人員不致構成不當輻射之危險。

  3. 返家初期所產生之廢棄物,仍可能含有些許輻射劑量,建議可單獨存放家中角落1至3日後再行丟棄,以避免產生輻安疑慮。

  4. 請依醫師指示服藥及門診追蹤。

    放射碘治療程序及注意事項

    治療前:

    1. 除術後初次服用放射碘外,要服用放射碘前三個月內,最好不要接受含碘對比劑的注射(如:電腦斷層掃描、尿路攝影等放射線檢查)

    2. 服用甲狀腺藥物(thyroxine)者需停藥一個月或注射基因合成的TSH(甲狀腺刺激激素)方可接受治療。

    3. 若有懷孕的可能,暫時不宜進行放射碘治療。放射碘亦經由乳腺分泌,哺乳婦女若接受治療,治療前六週須停止哺乳,治療後本胎請勿再哺乳。

    4. 治療前1-2週及治療後尚未服甲狀腺藥物前,宜避免食用包裝上的成分標示含有碘(英文Iodine;I)的食物(如下表),及避免吃含碘藥物,如不明中草藥,綜合維他命,含碘咳嗽糖漿、含碘漱口水,陰道洗劑及優碘藥水/藥膏等以減少其干擾放射碘的吸收。

    低碘飲食應避免使用的食物

    類別

    食物名稱

    海菜、藻類製品

    海帶、海菜、紫菜、洋菜、海苔等

    海鮮類

    海鮮、魚類、甲殼類等(鯷魚、花枝等)

    乳製品

    牛奶、乳酪、冰淇淋、優格、鮮奶油等

    調味品

    海鹽、加碘鹽、美乃滋、烏醋、魚露、醬油等

    肉類

    肉鬆、肉乾、培根、火腿、香腸、加工罐頭、蛋黃等

    蔬果類

    醬菜、波菜、水果罐頭、醃漬蔬菜、炸薯條等

    其他

    1.含有紅色食用色素的糖果、果汁、穀片及點心

    2.含海洋原料的營養補充品(例:鯊魚軟骨素)

    3.含碘營養補充品

    每100g食物含碘量(μg)

    食物名稱

    含碘量(μg)

    食物名稱

    含碘量(μg)

    海帶

    2400

    干貝

    12

    紫菜

    180

    蛋類

    8-9

    海參

    60

    榖類

    4-5

    深海魚、海貝類

    50-80

    菠菜

    5.8

                                                                                                                                                                                                      資料來源:柳營奇美醫院營養科

  5. 住院期間如有服用其他藥物可攜帶至本院繼續服用。

     

    ♦ 住院治療時:聽從藥師指示,口服放射碘膠囊。

    1. 服藥前、後2小時內禁食,以利放射碘之吸收,服藥二小時後開始多喝水(每日至少2000-3000 cc)、多上廁所,以降低身體上不必要之輻射; 放射碘大多經尿液排泄,故尿液中含有大量放射線,故應避免污染衣物及手,且如廁時請勿讓尿液濺出馬桶,若不幸濺出可用衛生紙擦拭後,丟入馬桶內。

    2. 若有便秘情形,應告知醫師,可開立輕瀉劑,以降低輻射對腸道之傷害

    3. 服藥二小時後及住院期間內,口中多含硬糖果或咀嚼口香糖,以刺激口水分泌,降低輻射線對唾液腺的傷害。

    4. 服藥48小時或出院後,可恢復服用甲狀腺(thyroxine)藥物。且生活飲食正常,沒有禁忌(亦可吃含碘食物,但請勿過量)。

    ※治療副作用不常見,有些人有輕微厭食、噁心、頭暈、嘔吐、皮膚搔癢、頸部輕微腫痛等症狀,通常為暫時性,若病人有頭痛、頸部腫大、呼吸困難,可告知醫護人員以便接受症狀治療。

    手術切除腫瘤加上放射碘是目前世界上公認治療甲狀腺癌症最佳的治療方式,因為甲狀腺癌細胞如同正常甲狀腺組織會攝取碘的特性,故給予含輻射線的放射性碘。癌細胞攝取含放射性的碘後,則被輻射線(β粒子)所殺死,而達到治療之目的。但輻射線本身對病人之正常細胞亦會有少許之傷害,但其益處對病人而言遠遠超過壞處許多。但為保護病人周邊之家人及醫護同仁避免不必要之輻射線傷害,其原則為:

    一.請盡量與病人保持適當距離(輻射劑量大小與距離平方成反比)。

    二.請盡量減少與病人不必要的接觸時間。

     

    *住 院 治 療 返 家 後 應 注 意 與 遵 守 事 項

     

    θ出院後正常飲食(不必繼續吃低碘飲食,但勿大量吃含碘飲食)。

    θ甲狀腺藥物於I-131治療48小時後或出院後即可服用,除非您的門診醫師之前有特別交待。

    θ病人輻射強度在安全範圍,不需特別管制。

    θ出院7日內

        (1)與其他人應保持一公尺以上距離,每天不得超過一小時;或維持在二公尺以上距離,不限時間。       

        (2)避免接觸孕婦或孩童,如有必要,每天不得超過10分鐘。       

        (3)每次如廁後的便器應按水沖洗2次。

    θ出院8~14日內

        (1)避免接觸孕婦或孩童,如有必要,每天不得超過20分鐘。       

        (2)每次如廁後應按水沖洗2次。

    θ出院14日以上,可恢復正常生活。   

     Q&A

    1.病人回家後需要單獨隔離嗎?親友可以來探訪嗎?

    A:依據臨床的經驗,依照以上距離與時間的限制,病人家屬所接受的劑量都遠低於法規上的劑量限制,可說相當的安全,因此病人不需單獨隔離;親友如遵照以上的注意事項,當然是可以來探訪的。

    2.病人要多久身上才沒有輻射?

    A:人體與環境中本來就有天然的背景輻射,依過去的經驗,大多數病人大概在第三週後,身上的輻射劑量就幾乎降為背景值了。

    3.病人需要一直喝水嗎?

    A:返家後第一週仍建議大量喝水,之後正常喝水就可以了,因為此時的輻射量已大幅降低了,但若有腎臟、心臟方面疾病或其他不適合大量飲水的情形,則應依原主治醫師的飲水建議或酌量飲用。

    4.病人可以餵奶或懷孕嗎?

    A:依據原能會所出版的「醫療院所輻射安心手冊」第11頁的記載,是不建議病人餵奶的,至於放射碘治療後若想受孕,建議在療程結束後一年再考慮懷孕。

    5.病人可以外出嗎?

    A:返家後第一星期如需外出,儘可能將行程安排在二小時內,若遇孕婦及孩童,則不要主動靠近。搭乘計程車,則建議坐於司機斜對角方向。

     

    如有任何問題請撥 (06)6226999-7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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