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體傳送注意事項

▋檢體運送規範

   依「奇美醫院臨床病理部檢驗資訊表」之規範處理,溫度允收標準如下:

  1. 冷凍檢體:以保溫杯維持冷凍狀態下傳送,收檢時檢體不可解凍。

  2. 全血檢體:以室溫(20-25℃)傳送。

  3. 已離心或分裝之檢體:冷藏或室溫(2-25℃)皆可。

  4. 冰浴檢體:將檢體置於碎冰或冰塊與水混合的冰水中傳送。

  5. 冷藏檢體:將檢體置於有冰寶的運送袋中傳送(2-8℃)。

  6. 避光檢體:以錫箔紙包裝傳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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