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重手術健保給付標準
109.05.01修訂
減重代謝手術,依健保給付規定,須符合下列條件:
- BMI≧37.5,或BMI≧32.5且符合有高危險併發症,如:第二型糖尿病患者其糖化血色素經治療後仍7.5%、高血壓、呼吸中止症候群等相關併發症。
- 年齡介於20~65歲。
- 須至減重門診衛教滿半年(或門診相關佐證滿半年)及經運動飲食控半年以上。
- 併無內分泌系統異常或其他會造成肥胖的疾病。
- 併無藥物濫用或酗酒、嗑藥及其他精神疾病。
- 併無重大器官功能異常並能接受外科手術風險。
- 精神狀態健全,經由精神科專科會診確定無異常。
若符合上述條件,病人只需負擔健保部分負擔、病房差額及手術耗材費用,約數萬到十幾萬元不等,可至本院一般外科門診進行掛號。
手術費用的差異主要是來自於手術方式及所用器械種類的不同,而腹腔鏡手術可以大幅降低手術風險及幫助病人快速復原,因此目前的減重手術都是以腹腔鏡方式來進行。建議病人在手術前可多與醫師溝通,選擇最適合自己的治療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