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對象

一、服務對象:

1. 65歲以上失能長者。

2. 55歲以上失能原住民身分者。

3. 全年齡失智者。

4. 全年齡領有身心障礙者。

5. 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收案對象(評估期間符合健保署公告條件者)

 

二、服務人數:

  • 每日/每時段3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