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利益回饋

目前暫無商業利益回饋(2023.2.1)

 

本資料庫商業運用利益回饋辦法

  1. 依據「人體生物資料庫商業運用利益回饋辦法」,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人體生物資料庫(以下簡稱本庫)為管理及運用生物檢體可能衍生之商業運用利益,特定「商業運用利益回饋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2. 本辦法所稱「資料庫運用者」,指申請使用本庫之生物檢體、資料或資訊之自然人及法人與學術研究機構。
  3. 本辦法所稱「人體生物資料庫商業運用利益回饋辦法」,指本庫之生物檢體、資料或資訊所衍生之商業有關收益。
  4. 本庫召募參與者時,工作人員應主動向召募對象說明商業運用產生之利益回饋原則,並提供書面資料。
  5. 申請運用本庫檢體及相關資料或資訊,本庫不收取任何費用,本庫運作費用由本院自行負擔。
  6. 申請運用者如因使用本庫之生物檢體及相關資料、資訊而產出之研究成果,需註明其生物檢體及相關資料、資訊由本庫提供。
  7. 申請者負有申報未來商業運用情形之義務。
  8. 本院及本庫使用者在使用本庫之檢體及相關資料、資訊進行研究後,若有實質商業利益,應依「人體生物資料庫商業運用利益回饋辦法」適度回饋予國內和該疾病相關之人口群或公益團體,倘相關疾病無法界定,則以癌症病友團體為優先。
  9. 前述所定之回饋金,回饋於前項對象時,不得低於收取數之百分之五十。
  10. 本庫於每年12月將當年度商業運用利益資訊公開公布於本庫網頁供大眾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