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對象

(一)、實際居住於台南市,並經衛生局照顧管理專員或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評估有失能情形。

(二)、以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者為主  (經ADLs,IADLs評估),包括下列:

  • 65歲以上失能長者。
  • 55歲以上失能原住民
  • 50歲以上失智症者
  • 失能身心障礙者

(三)、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未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或其他照顧費用補助者。

(四)、每天總服務人數:30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