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訓練與教學

  • 教育訓練

      本院為增進社工同仁專業知能及服務品質,不定期辦理院內及院外教育訓練,並鼓勵社工同仁擔任講座講師,宣導社工專業服務,促進醫療團隊人員與社會大眾對社工服務之認識。

 

  • 暑期社會工作學生教學實習計畫


一、實習期間及地點:

  〈一〉實習時間:每週一至週五(40小時),總計240小時。

  〈二〉實習地點、領域(擇一實習):

       1.奇美醫院永康總院社會服務部(台南市永康區中華路901號)-綜合科醫務社會工作

       2.奇美醫院樹林院區社工室(台南市南區樹林街二段442號)-精神科醫務社會工作  

二、資格

    實習學生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教育部立案之公立或私立大學社會工作、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社會工作與兒童少年福利學系、社會福利、醫學社會學暨社會工作、社會學系組之四年學制已修畢三年級之學生。
  2. 在校需修畢或正修習社會個案工作、社會團體工作、社區工作、醫務社會工作、心理學、社會心理學(或心理衛生或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方案設計與評估等科目。
  3. 對醫務社會工作/精神醫務社會工作有興趣及強烈學習動機,能遵守本院規定者。

三、申請程序

  1. 各校將選送實習生的「自傳」、「實習計畫」、「成績單」寄至710台南市永康區中華路901號(奇美醫院社會服務部)資料統一由總院收件,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申請綜合科或精神科社工實習。
  2. 上述申請資料請於時限內提出申請(以郵戳為憑)。
  3. 學生面談時間會再行通知。
  4. 錄取通知單及實習合約書會以書面資料寄發學校。  

四、實習指導費:每名學生收取新台幣壹仟元整。

五、名額與注意事項

  1. 永康總院預計錄取四名學生,樹林院區預計錄取一名學生(永康總院、樹林院區僅接受同校一位學生申請實習)。
  2. 經錄取之實習生,需檢附「實習期間之學生平安保險證明」、「胸部X光、麻疹、德國麻疹檢查報告」及「醫務社會工作實習生職前聯合研習營訓練證明」、
  3. Covid-19疫苗接踵紀錄(黃)卡且註明施打三劑疫苗(第三劑施打後14天以上)。
  4. 須配合本院防疫相關政策及措施。

六、實習內容:          

     第一週  認識環境/醫療(精神醫療)社工實務課程/觀察督導接案

     第二週  督導觀察學生接案/OSCE測驗

     第三週  獨立接案

     第四週  獨立接案/學生讀書心得報告

     第五週  獨立接案/支援活動方案

     第六週  不再接新案,予結案或轉案/個案研討會/實習總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