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慢性處方簽第二、三次快速領藥方法:

(1)、慢簽批價櫃台

(2)、快速領藥預約:請使用網路或電話預約(人工掛號專線),領藥日當天持健保卡及處方簽直接至藥局領藥。

二、身心障礙手冊申請手續:

(1)、請先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領取身心障礙鑑定表,所需資料如下:

☆三個月內照片:1吋x 3張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未滿14歲請攜帶戶口名簿)

☆印章

☆受委託人請攜帶身分證及印章

☆增加類別及改變等級請附醫師診斷書

(2)、持身心障礙鑑定表就診

☆醫師依疾病類別填寫身心障礙鑑定表

☆安排第二鑑定人員鑑定

三、病歷資料申請:

本院為提供更完善之便民服務,病友可至服務台「現場申請」,或採「傳真申請」、「E-mail申請」三種方式,申請說明及流程:

(1)、申請病歷複本之方式

1、門診看診及住院就醫期間向診間或護理站提出申請。

2、非就醫期間受理櫃檯為一樓服務台,可利用傳真或E-mail預先提出申請。

3、申請人無法確認病歷內容時請經由門診申請。

(2)、受理時間:國定假日不提供服務

1、週一至週五: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6:30

晚上18:00-20:30

2、週六:上午9:00-11:30

3、詢問電話:06-2812811 轉52251 或52252

(3)、申請資格及應備證件

1、已成年病人本人申請:已成年病人本人申請,須攜帶身份證件(國民身份證或戶口名簿)。

2、未成年病人之申請:病人本人尚未滿20歲未成年病人,應由其法定代理人申請。

☆法定代理人之身份證件

☆同戶籍的戶口名簿或病人本人身份證件。

(4)、監護/輔助宣告之病人申請:依法宣告監護/輔助之病人,應由其監護人/輔助人申請,並檢附病人本人、監護人/輔助人之身份證件。

(5)、委託申請:病人本人無法親自申請,可委託申請。一等直系親屬具雙方證件得免委託書【需備齊下列委託同意書1份、證件2份】。

1、病人本人親筆委託同意書 (須載明委託意旨及申請範圍)。

2、病人本人身份證件。

3、代理人之身份證件。

(6)、往生者:病人本人已身故,須由具繼承權人提出申請。

1、具繼承權人之身份證件(2)與病人之關係證明文件。

2、病人除戶證明(戶籍謄本或死亡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