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慢性處方簽第二、三次快速領藥方法:
(1)、慢簽批價櫃台
(2)、快速領藥預約:請使用網路或電話預約(人工掛號專線),領藥日當天持健保卡及處方簽直接至藥局領藥。
二、身心障礙手冊申請手續:
(1)、請先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領取身心障礙鑑定表,所需資料如下:
☆三個月內照片:1吋x 3張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未滿14歲請攜帶戶口名簿)
☆印章
☆受委託人請攜帶身分證及印章
☆增加類別及改變等級請附醫師診斷書
(2)、持身心障礙鑑定表就診
☆醫師依疾病類別填寫身心障礙鑑定表
☆安排第二鑑定人員鑑定
三、病歷資料申請:
本院為提供更完善之便民服務,病友可至服務台「現場申請」,或採「傳真申請」、「E-mail申請」三種方式,申請說明及流程:
(1)、申請病歷複本之方式
1、門診看診及住院就醫期間向診間或護理站提出申請。
2、非就醫期間受理櫃檯為一樓服務台,可利用傳真或E-mail預先提出申請。
3、申請人無法確認病歷內容時請經由門診申請。
(2)、受理時間:國定假日不提供服務
1、週一至週五: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6:30
晚上18:00-20:30
2、週六:上午9:00-11:30
3、詢問電話:06-2812811 轉52251 或52252
(3)、申請資格及應備證件
1、已成年病人本人申請:已成年病人本人申請,須攜帶身份證件(國民身份證或戶口名簿)。
2、未成年病人之申請:病人本人尚未滿20歲未成年病人,應由其法定代理人申請。
☆法定代理人之身份證件
☆同戶籍的戶口名簿或病人本人身份證件。
(4)、監護/輔助宣告之病人申請:依法宣告監護/輔助之病人,應由其監護人/輔助人申請,並檢附病人本人、監護人/輔助人之身份證件。
(5)、委託申請:病人本人無法親自申請,可委託申請。一等直系親屬具雙方證件得免委託書【需備齊下列委託同意書1份、證件2份】。
1、病人本人親筆委託同意書 (須載明委託意旨及申請範圍)。
2、病人本人身份證件。
3、代理人之身份證件。
(6)、往生者:病人本人已身故,須由具繼承權人提出申請。
1、具繼承權人之身份證件(2)與病人之關係證明文件。
2、病人除戶證明(戶籍謄本或死亡證明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