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母嬰親善醫療院所認證標準。
2.目的:母嬰親善團隊依其職責提供孕產婦照護內容,提升病人安全及照護品質。
3.範圍:母嬰親善推動團隊
4.權責:
4.1醫療部門
4.1.1婦產醫師
4.1.1.1 鼓勵並教育產婦哺餵母乳。
4.1.1.2 評估並處理產婦有關哺餵母乳的異常問題。
4.1.1.3 協助產前親子教室課程授課
4.1.2兒科醫師
4.1.2.1 鼓勵並教育產婦哺餵母乳。
4.1.2.2 評估與檢視新生兒。
4.1.2.3 協助產前親子教室課程授課。
4.1.3麻醉科醫師(麻醉護理師)
4.1.3.1 評估半身麻醉產婦是否可執行母嬰皮膚接觸。
4.1.3.2 實施安全措施以保護母嬰安全。
4.2護理部門
4.2.1 門診
4.2.1.1主動提供產婦哺乳之相關資料。
4.2.1.2鼓勵孕婦和家屬參加產前教育相關課程。
4.2.1.3禁止廠商到院內門診區推銷或贈送配方奶粉與奶瓶。
4.2.2 產前衛教專任護理師
4.2.2.1 依不同孕期主動提供孕婦哺乳之相關資料及個別指導。
4.2.2.2 協助並辦理親子教室及母乳支持團體並統計執行成效。
4.2.2.3 困難哺乳產婦出院後電訪追蹤及關心。
4.2.2.4 提供電話諮詢服務或協助處理哺乳相關問題。
4.2.2.5 統整修訂母嬰親善宣導海報內容與張貼。
4.2.2.6 提供並說明本院母乳哺餵支持相關政策。
4.2.2.7 提供哺乳電話諮詢服務或協助處理哺乳相關問題。
4.2.2.8 鼓勵孕婦和家屬參加產前教育相關課程。
4.2.2.9 電訪關心產後第6個月哺乳狀態。
4.2.2.10 協助並追蹤產後困難哺乳個案之哺乳情形。
4.2.2.11 24小時母乳哺餵專線諮詢並統計分析。
4.2.3產房
4.2.3.1 鼓勵產婦哺餵母乳及親子同室。
4.2.3.2 協助執行產台皮膚接觸並進行統計及原因分析。
4.2.3.3 協助產婦及家屬儘早哺餵母乳。
4.2.3.4 電訪追蹤產後1、2個月母乳哺餵狀況(每月1~15日出生之產婦)。
4.2.3.5提供電話諮詢服務或協助處理哺乳相關問題。
4.2.3.6 提供鼓勵院產婦參加母乳支持團體活動。
4.2.4 婦產科病房
4.2.4.1 產婦盡量安排不與他科病人同住。
4.2.4.2 執行哺餵母乳各項衛教、指導並評估乳房狀況,協助產婦成功哺餵母乳。
4.2.4.3 說明親子同室注意事項及安全措施。
4.2.4.4 適時指導母親或家屬照顧新生兒的能力與技巧。
4.2.4.5 提供電話諮詢服務或協助處理哺乳相關問題。
4.2.5嬰兒室
4.2.5.1 產後立即通知小兒科醫師診察新生兒。
4.2.5.2 新生兒出生後在4小時內即開始親子同室,每次送出新生兒時需確實執行病人辨識並備好嬰兒用物。第一次執行親子同室 需由護理師將新生兒送至母親身邊教導及協助哺餵母乳並收取母親身分証。
4.2.5.3 床邊指導及評估產婦哺餵母乳技巧及乳房狀況、母親或家屬照顧新生兒的能力與技巧。
4.2.5.4 除第一次執行親子同室外,住院期間新生兒的推送由產婦或家屬執行,新生兒推出嬰兒室前需由護理師及家屬共同進行 病人辨識,去認無誤後新生兒由家屬推出並收取母親身份證;新生兒推回嬰兒室時,護理師及家屬共同進行病人辨識後護 理師將新生兒推至嬰兒室內並將母親身份證歸還家屬。
4.2.5.5 說明親子同室注意事項及安全措施。
4.2.5.6 統計24小時親子同率室及住院期間母乳哺育率並分析及改善。
4.2.5.7 按照嬰兒室常規至親子同室病房評估新生兒之狀況並記錄。
4.2.5.8 每天將新生兒推回嬰兒室洗澡並量體重變化。
4.2.5.9 提供電話諮詢服務或協助處理哺乳相關問題。
4.2.5.10 電訪關心產後第1、2個月哺乳狀態(每月15~31日出生之產婦)。
4.2.6新生兒科加護病房
4.2.6.1 教哺餵母乳相關知識及維持泌乳方式。
4.2.6.2 哺餵母乳時因醫療所需中斷之處理。
4.2.6.3 追蹤母乳收集情形。
4.2.7手術室護理人員
4.2.7.1 協助半身麻醉產婦執行母嬰肌膚接觸。
4.2.7.2 實施安全措施以保護母嬰安全。
4.2.7.3 於手術室護理紀錄單上,紀錄母嬰接觸時間及原因。
4.2.8佐理員
4.2.8.1發現單位有配方奶廠商立即趨離。
4.2.8.2知道哺餵母乳的好處,並協助推廣哺餵母乳政策。
4.3其他相關部門
4.3.1營養師
ˋ4.3.1.1規劃產婦調理餐及坐月子餐點內容。
4.3.1.2產婦營養狀況之評估及計劃。
4.3.1.3 教導產婦及家屬營養的攝取。
4.3.1.4產婦產後營養問題之諮詢與指導。
4.3.1.5知道哺餵母乳的好處,並協助推廣哺餵母乳政策。
4.3.2檢驗科
4.3.2.1親子同室之嬰兒,檢驗科應至病房採檢新生兒篩檢及黃疸值檢驗。
4.3.2.2知道哺餵母乳的好處,並協助推廣哺餵母乳政策。
4.3.3 社會服務部
4.3.3.1臨床相關業務執行。
4.3.3.2知道哺餵母乳的好處,並協助推廣哺餵母乳政策。
4.3.4媒體公關室
4.3.4.1 發新聞稿。
4.3.4.2 新聞媒體之宣傳活動。
4.3.5視聽中心
4.3.5.1製作海報。
4.3.5.2製作衛教錄影帶。
4.3.6總務室
4.3.6.1禁止張貼有關配方奶粉之廣告。
4.3.6.2限制奶粉廠商之推銷人員進入院區,發現單位有配方奶廠商立即請他離開院區。
4.3.6.3禁止推銷配方奶。
4.3.7住院批價
4.3.7.1 發現單位有配方奶廠商立即通知護理站或總務室。
4.3.7.2 禁止推銷配方奶。
4.3.7.3 知道哺餵母乳的好處,並協助推廣哺餵母乳政策。
4.3.8補給組
4.3.8.1負責年度採購並留存採購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