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應症:
最大肝癌少於5公分,腫瘤數目少於3個,位在合適的位置,可以實行肝腫瘤經皮穿刺攝頻燒灼療法,以消滅腫瘤細胞,達到類似開刀效果。
二、檢查前注意事項:
1.需禁食4小時。
2.完成填寫侵入性檢查同意書。
3.若未符合健保給付,須自付燒灼針費用。
4.請先剔除大腿上之腿毛。
三、檢查步驟:
1.處置前注射止痛鎮靜藥。
2.消毒腹部皮膚。
3.大腿處貼上電擊片。
4.醫師由腹部插入燒灼針。
5.視腫瘤大小,決定燒灼時間。
四、檢查中注意事項:
1.安撫固定病人。
2.注意病人生命徵象。
五、檢查後注意事項:
1.檢查後若無噁心、嘔吐現象,即可正常進食。
2.檢查後須以砂袋壓迫傷口8小時,並臥床休息。
3.觀察8小時後,若無不適即可下床,48小時內避免劇烈運動或 用力。
4.傷口之紗布於48小時後可以除去及沐浴。
5.若有疼痛難止、呼吸困難、心悸、頭暈、盜汗等現象,須告知 護理人員及醫師,以評
估是否有併發症發生,視需要安排必要 之檢查及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