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化甘油(NTG)舌下錠使用須知

  • 依醫師指示使用舌下錠時,請坐著或躺著含在舌下,不可吞入,若舌頭鼓脹感或口腔中有辣辣的感覺,這是正常的藥物反應:若含了第一錠無效,可以在5分鐘後再含一錠,5分鐘後沒效再含第三錠,若再沒解除胸痛,則停止使用舌下錠並立即至醫院急診室求治。
  • 醫師處方的舌下錠需放在不透光的褐色小瓶內,且隨身攜帶,藥物開封保存期限為6個月,過期應更換。
  • 若使用舌下錠超過3錠仍無效,或者胸痛發作頻率及嚴重度增加、休息期間仍會發作胸痛、冒冷汗、突然暈厥、意識喪失、呼吸困難等情形, 請儘速至急診求治。
  • 血壓低於正常時,請勿服用。

列印